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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鲁氏菌控制和消灭传染源

浏览: 1 次 发布时间:2021-10-14

屠宰:所有病畜,包括血清学检测阳性而无临床症状的家畜。

隔离:检出病畜数量多,或经济价值高的病畜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屠宰者可隔离饲养。培养健康畜:将 患病母畜生下的幼畜移出母畜群,单独饲养。

切断传播途径

防止经皮肤粘膜感染:

1、接羔助产人员做好个人防护。工作服,橡皮围裙、帽子、口罩、乳胶手套及线手套。病畜流产物不能随意丢弃,应焚烧或深埋。

2、被污染的场地要用石灰水或漂白粉消毒;房间用福尔马林熏蒸消毒。

3、来自疫区的皮毛在收购地进行消毒、包装,并经表面消毒后运出。(福尔马林、环氧乙烷、日晒、辐照等)

防止经消化道感染:

1、奶和奶制品的消毒:巴氏消毒(70℃,30分钟);煮沸消毒。不收病畜奶,装奶桶必须消毒。

2、肉类加工:病畜肉尸及内脏需高温处理或腌渍60天后再出售。生殖器官和乳房只能作工业原料或销毁。

3、家庭食用:切忌食用生的或半生半熟家畜肉;生、熟一定要分开,餐具不能混用。

4、防止饮水污染:加强水源管理,定期消毒。

防止经呼吸道感染:

1、从事布鲁氏菌活菌苗研制、生产和使用人员工作时按规定着装、戴口罩。

2、家畜圈舍经常消毒;粪便及时处理。

减少人与牲畜接触

口牲畜圈舍应远离居民区和人用水源。

个人饲养家畜应提倡圈养。无论是成畜还是幼畜,都不能进入公共场所。

养殖专业户应建立产羔室,并配备防护服、消毒液、肥皂、毛巾用品。

不要用人用的盆、碗饲喂家畜。小孩不要和幼畜玩耍。

个人防护

防护对象:饲养、管理、屠宰家畜的人员;畜产品(皮毛、肉类、奶及奶制品)收购、保管、运输及加工人员;畜牧兽医人员;从事布病防治及生物制品研究人员等。

防护装备:工作服、套袖、胶靴(鞋)、口罩、橡胶或乳胶手套、线手套、面罩等。

正确使用:工作结束后,所有防护装备应就地脱下,洗净消毒。不能穿工作服离开现场,更不能穿工作服回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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